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周安有兼任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南平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免去朱金生兼任的南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南平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民政府,省公务员局。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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