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江旭为南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任命董波为南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原南平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南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民政府,省公务员局。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印发
南平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任命江旭为南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任命董波为南平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政治委员。
原南平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南平市森林公安局政治委员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民政府,省公务员局。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委、办、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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