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修改调整赤门乡和太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延政文〔2022〕56号)已收悉。根据市自然资源局审查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区上报的太平镇、赤门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请依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修改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工作,并合理、集约利用土地。因项目均暂无在你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登记在册的文保单位和文物点,地下文物未勘探,如后续建设过程中有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你区。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