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公示公告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调整工作的通知

2023/05/17 7.3k 阅读 524 点赞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量,优化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二、各地市医保部门应及时更新相关的指南、须知等一次性告知材料,并于2023年5月10日之前完成清单转发公布和清单配置工作。
  三、各地市医保部门要注意做好日常服务和参保群众反馈意见的收集工作,对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