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上半年创新
举措开拓市场资金补助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上半年创新举措开拓市场资金补助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年上半年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的各类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
二、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采取事后补助方式。2023年上半年举办的促销活动按当地财政补助资金(需从当地工信部门账户拨付承办方)的100%比例给予补助,每场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促销活动方案;
3.促销活动总结;
4.促销活动现场照片或视频;
5.当地工信部门资金拨款凭证。
四、申报要求
1.县级工信、财政部门于11月20日前正式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财政局,逾期上报不予受理。
2.补助资金要按规范使用,专项用于补助相关活动经费支出,确保发挥补助资金的激励效应。
3.申报联系方式:市工信局行管科钟明隆、穆健英,联系电话8863161、8824715。电子邮箱:npjmhg@163.com。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