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自然日计算),涉及标称生产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及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初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异议受理联系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电话:0599-8360089
异议材料寄送地址、邮编: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54200
附件:南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深圳市比阳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按自然日计算),涉及标称生产单位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并办理复检手续,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及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初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异议受理联系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电话:0599-8360089
异议材料寄送地址、邮编: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54200
附件:南平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深圳市比阳通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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