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深悟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将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放到大局大势中去审视和谋划,要求市场监管局广大党员干部对照“五个牢牢把握”,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党课等方式,用好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载体,深入结对共建的村、社区和服务的企业,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地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组织科级干部参加学习党的二十大示范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贯彻二十大.建功新南平”市直机关全民健身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三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市场监管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一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和讲党课,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实地参观学习,以及依托市场监管总局、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南平人才网络培训、“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线上学习方式,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局党员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确保学习培训全覆盖。局党支部共组织召开支委会近100次,支部党员大会90余次,党课9次。通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提升市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二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具体做到“三个纳入”,即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中之重,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学习,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在11个党支部的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上,突出“学习宪法”主题,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忠于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全局法律知识培训计划,以学法促尊法,以守法促用法,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局上下形成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良好氛围。三是把加强《民法典》学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干部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的重点内容。以党支部、科室为单位,组织《民法典》学习研读。依托“法律七进”活动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精准普法,把《民法典》精神、法治元素融入法治文化建设中。
2.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完善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3)强化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一是认真贯彻《南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局党组对法制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法制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了述法评议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专题述法,切实扛起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工作,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信访工作条例等重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坚守党章赋予责任,筑牢为政底线。三是将局党建与普法工作相结合,今年局党组先后印发《“党建引领强队伍 监管服务促发展”党建品牌创建实施方案》《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度庆祝“七一”主题系列活动方案》《关于印发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力发挥党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4)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机制。一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执法全过程记录清晰可见、让执法决定合理合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和法制队伍建设,让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协助参与法制审核工作,全年共审核行政案件1626件。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制度,制定下发《关于贯彻实施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省局制定的47项免罚事项,19项从轻处罚事项,18项减轻处罚事项,6项免予强制事项,明确实施时必须把握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加强对执行情况动态管理和效果评估工作。三是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市涉及市场监管权责清单主项752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610项、行政强制33项,行政监督检查3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权责事项33项。四是落实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在做好考前准备的基础上,于10月中旬组织全系统圆满完成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考试,全系统共设10个考场、101名行政执法人员(含市局5人)参加考试,出考率、及格率均为100%。
(5)强化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是推行“会诊式”研讨制度,为疑难杂症会诊把脉。针对疑难重大案件案情,包括涉及重大案情的信访件、上级领导批示件以及“点题整治”疑难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行上下互动,由市局法规科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或县(市、区)局业务骨干成立研讨专班,集中集体智慧,研究解决问题处置的方法途径,破解基层难题困局,防范和规避执法风险。对行政行为涉及行政复议、司法建议等问题或事项,认真督导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复议答复、司法建议办理等工作。二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互查工作的通知》,改变原有的调阅案卷集中评查方式,邀请市司法局联合组成评查小组,实地随机抽查十县(市、区)局行政处罚案卷74卷,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实行点对点反馈、综合通报、闭环化管理。并配合市司法局在邵武、建瓯等地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共评查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农业、文旅(城管)、应急、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卷宗28卷,提交评查问题122个,对存在问题加强后继回访和督查整改工作。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今年共梳理完成涉及我局的规范性文件10份,其中修订3份、保留5份、废止2份。梳理完成《福建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福建省药品行政认定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等20余份意见征求工作。
3.强担当服务新发展格局,促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6)以改革激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政务服务“市区融合”改革,规范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套餐”办理流程,线上线下一体推进企业设立登记 “一网通办”和 “一窗通办”。在全市推广便利店、药店、餐饮等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证前指导、证照联办、套餐服务、放管衔接、股所联动”办证新模式。市个私协完成第七届理事会换届选举,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金融措施,举办“金融赋能 精准助力”对接会。全市新增市场主体7.4万户,比增10.27%,其中企业1.2万户,比增1.03%。
(7)以服务促发展,大力实施质量强市。2022年省对设区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获评A级。制定出台三级政府质量奖梯队培育计划,推荐指导龙竹科技等4家企业申报第八届省政府质量奖,开展第六届市政府质量评审。出台南平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实施方案,科特派国家标准通过专家审查,圣农、武夷星入选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太阳电缆、虹润精密仪器获批“福建省标准创新型民营企业试点示范”。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 和“计量服务实体经济”活动。
(8)以创新增动能,强化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南平商标受理窗口全国排名再创新高(第15位),全省唯一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表扬。南平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全国首家综合类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福建武夷山)获批成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现“零突破”。全市现有有效商标11.8万件(全省第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1件(全省第二),使用地标覆盖率全省第四,获批使用地标企业数全省第一,武夷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开展第八届南平市专利奖评审,新增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统筹推进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专利开放许可、高价值专利转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全市新授权专利2073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5.028件,比增17.34%,松溪九龙大白茶开启全市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模式。
(9)以品牌助产业,做强做响“武夷山水”。强化品牌建设要素保障,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口,开展品牌宣介及参会办展99场(次),“武夷山水”品牌平台销售额达761.88万元。打造“武夷山水·茶空间”经济新模式109家。“2023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我市11个品牌上榜,圣农公司位列企业品牌农业榜单榜首,“武夷岩茶”连续7年蝉联茶叶类区域品牌价值第2,正山茶业进入自主创新榜单前十。福建首届品牌价值百强榜中,我市12个品牌上榜,“武夷山水”为全省唯一“区域形象品牌”上榜单位。
4.严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市场营商环境
(10)强监管守底线,切实保障民生安全。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纳入市委“三争”行动、“五增”目标。创新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六个一”工作法(每月一调度一通报、每季一推进一点评、年终一总评一约谈),开展“两个责任”示范单位创建,获省食安办肯定。重点加强酒类、蜂产品、食用植物油、进口冷冻肉品、特殊食品专项治理,部署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小学配餐点题整治以及餐饮具联合整治,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全市食品抽检合格率96.9%,食用农产品快检合格率99.99%,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获省局肯定推广。指导建阳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新创建省级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2家,联合建阳区市场监管局打造“郑可爱说食安”系列短视频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大力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组建首个市级经营使用环节药品检查员库。落实药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和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监管,部署开展药品、化妆品交叉检查和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两品一械”监管执法在全省作经验交流,“阳光药房”智慧监管平台拓展至4个县(市、区)355家零售药店。
(11)抓重点强落实,切实查纠风险隐患。以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压力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瓶、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电梯维保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机制,创新 “网格化”多方瞬时响应云平台,成功处置建瓯、浦城多起电梯停电困人事件。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隐患排查,抽检合格率97.9%,部署开展电线电缆“联查联打联治”专项行动,创新农资产品“监管+”模式在全省交流发言。同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将商标使用和专利授权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与市检察院联合召开“保护知识产权 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座谈会,与市法院联合制定南平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框架协议,查办侵权假冒案件578件,曝光2022年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12)以执法护公平,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立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出台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常态化落实扫黑除恶,一体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一张网”“打传”“查无”“双打”等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着力整治“一茶一盏”“过度包装”“粮食市场”“电商平台”“虚假违法广告”等重点领域市场秩序,持续清理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强化民生领域价费监管,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查办案件1626件,罚没1071.8万元。其中,先后查办茶叶非法添加、网络直播间销售伪劣岩茶、红茶等重大案件,涉案茶叶数量、案值金额均创历史之最,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13)增智慧促效果,完善数据化监管手段。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结合营商环境监测督导落实监管有关数据认领和录入工作,我局共认领监管事项数主项155项(监管子项682项),认领率100%;检查实施清单梳理149项,完成率100%;录入所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171条,录入率100%。今年,录入监管行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其他监管行为112条,实现监管主项覆盖率96.39%;发布监管动态信息累计33条,曝光台发布信息25条。配合做好第六批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向福建省经济中心提交电子印章、单位数字证书、110名执法人员数字证书等申请表及认领工作;完成118名单位人员注册,占比100%;已完成全局共118人闽政通(政务版)激活工作,占比100%;已完成注册执法人员与一体化平台的应用对接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亲任组长的市市场管局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专班。
5、保障善治加强立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
(14)加强立法立规工作。在食品监管领域,正式修订出台《关于食品安全轻微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的指导意见》,对食品安全监管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减轻处罚适用;制定印发《南平市集中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以及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情形的注销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要求落地落实;在电动车销售监管领域,正式修订出台《南平市电动车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电动车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在行政许可方面,我局制定印发《“证前告知、跟踪指导、证照联办、放管结合”办证模式指导意见》,持续深化“证照分离”等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新型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在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印发《南平市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此外,在内部合同管理方面,修订印发《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合同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会审、合法性审查、谈判等机制,有利于加强合同业务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行为风险。
(15)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一是坚持“管行业就要管信用”原则,制定印发《南平市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指南》,充分发挥信用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工作的指导,按照《建设指南》规范市场主体信用合规建设,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守规经营,培育信用合规市场主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服务南平绿色高质量发展。二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结合“三争”行动,健全我市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在去年我市公示323家“2020—2021 年度南平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基础上,今年我市76家企业被省市场监管局公示为“2020—2021 年度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三是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落实,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接转及“诉转案”等工作落实,今年,全市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52519件,挽回经济损失304.6万元。
(16)加强普法责任落实。一是落实责任清单,制定完成2023年我局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培训计划,包含机关内部学法活动和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管理对象开展的普法活动两项内容。积极推动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共创建“五星所”1个,“四星所”5个,开展岗位“大练兵”19期,业务“大比武”4期,举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全省电子数据取证大比武团体第三名。二是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围绕普法宣传重点热点强力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形成普法宣传整体合力。积极参与“蒲公英在闽北”主题活动,建立100余人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丰富宣传内容及方式,结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助力构建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普法格局。三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平台宣传、“法律七进”宣传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日(周、月)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推荐上报建阳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工作基层联系点,省局“点对点”专项下拨普法宣传经费5万元。较好地完成我局的“八五”中期普法工作任务。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
把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作为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总指引,认真履行职能,全面引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
(二)深入领会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促进市场监管刚柔并济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对适用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的行为实行清单制管理,增强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创新执法理念与方式,推行包容柔性执法,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行政告诫、行政约谈、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进行纠正教育,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深入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确保市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一些特别重大和复杂疑难的案件审核,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督促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切实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及裁量基准,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各项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推行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配合的“1+1”出庭应诉模式。
(四)深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完善市场监管法治宣传体系
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纳入监管执法全过程,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普法措施和普法成效。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过程中实时普法,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同时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探索数字化精准化相融合,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方法方式,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深入开展法制队伍建设,为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提供新动力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制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学习,促进市场监管干部法律知识储备融合,有效发挥系统内公职律师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以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安全月等时机,开展宣传活动,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普及法律法规,切实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加大调研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