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目的意义
背景:为落实《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要求,南平市武夷新区管委会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制定本方案。
目的:通过盘活低效工业(物流仓储)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落地,实现土地高效集约利用。
二、核心举措
1. 低效用地认定标准
(1)未按期竣工:超合同竣工期2年且建筑占地超总面积1/3但未达70%。
(2)亩均税收不足:连续3年亩均税收低于0.8万元(或未达监管协议约定30%)且无发展潜力。
(3)停产停业:企业关停、停产停业达3年以上。
(4)其他认定情形:经评估确认的其他低效用地。
即:用地开发慢、税收不达标、长期停产或经认定的土地,均视为低效用地。
2. 分类处置措施
(1)土地利用不足类:企业愿续建的,重签协议明确开发时限;若违约,依法收回土地。引入合作开发或由国企收储。
即:能续建的重签协议,不开发则收回或合作盘活。
(2)投资与税收不足类:督促技改升级、扩建厂房、引进新项目或兼并重组;引导破产清算。
即:鼓励技改升级,无潜力企业或破产或重组。
(3)停产停业类:帮扶恢复生产、招商盘活厂房、司法拍卖土地由国企竞买或协商收储。
即:帮复产、引新项目,或由国企收购土地。
3. 收储程序
(1)调查土地权属、污染状况等;(2)评估价格;(3)协商一致;(4)拟定方案;(5)政府审批(6)签约;(7)交付土地(8)支付价款(9)注销产权。
即:调查→评估→协商→定方案→审批→签约→交付→付款→注销。
三、权利义务与办事指引
企业权利:可协商收储价格与条件,可引入合作方开发土地。
需注意的义务:企业需配合调查评估,如实提供用地、税收等数据。收储土地需解除抵押、查封,完成污染治理。
四、政策衔接
细化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明确“国企参与收储”“分类处置”等操作性条款。收储程序全流程规范化,强化部门协作与专班推进机制。
五、政策实施时间与咨询方式
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咨询渠道:武夷新区管委会(0599—5671266) 南平市自然资源局(0599—861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