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4家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1月5日依法对该4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南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组织名称 | 列入事由 |
1 | 社会团体 | 南平市农学会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闽南民罚决〔2025〕4号) |
2 | 社会团体 | 南平市诗词楹联学会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闽南民罚决〔2025〕5号) |
3 | 社会团体 | 南平市盆景艺术协会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闽南民罚决〔2025〕6号) |
4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南平市武夷葡萄园艺研究所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闽南民罚决〔202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