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下列2家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3日依法对该2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现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南平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类型 | 社会组织名称 | 列入事由 |
1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南平市金太阳老年综合服务中心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 (闽南民罚决〔2025〕8号) |
2 | 民办非企业单位 | 南平市启航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 受到警告行政处罚 (闽南民罚决〔2025〕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