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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2024年南平市拓岗稳工稳就业十条措施》 政策解读

2024/01/29 1.8w 阅读 70 点赞

1月2日,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平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4年南平市拓岗稳工稳就业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对政策出台背景、目标任务、范围期限、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4年两节期间“就在八闽”拓岗稳工促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措施》。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助力企业提振信心、拓岗稳工,确保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三、范围期限

《措施》适用范围为南平市辖区内企业,自2024年1月2日起施行,执行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措施》重点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工稳岗、拓岗扩岗、招工引工、提升员工技能、降低社保负担、提供多形式用工保障、加强困难就业群体保障等十个方面,优化调整拓岗稳工政策,主要涉及13项奖补政策:

(一)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工稳岗方面

1. 春节稳定生产用工奖补。对春节当月(2024年2月)连续稳定生产的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按每人300元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奖补50万元。

2. 春节省外员工返岗交通补助。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包列费用,以及省外员工返岗或新招聘的省外员工来南飞机、铁路、汽车客运交通费用,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初八期间的予以全额补贴,正月初九至正月十五期间的予以50%补贴。

(二)支持企业拓岗扩岗方面

3. 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

4.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5. 就业见习补贴。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实际见习时间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

(三)支持企业招工引工方面

6. 以工引工奖补。对企业在职老员工介绍引进劳动力且首次在南平市辖区企业就业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老员工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

7. 参加招聘补助。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或承接我市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开展的招聘活动,根据招聘区域和我市参展企业数,按每场次市内500元/家、省内市外1000元/家、省外6000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

8. 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普通工每人300元、大中专生(高级工、技师)每人1000元、硕士生及以上(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春节当月引进的补贴标准上浮50%。

9. 用工调剂补助。对企业开展用工共享,按一次性调剂5人(含)以上、用工时间1个月以上,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一次性用工调剂补贴。如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开展,补助资金分配可由第三方和调出员工企业协商确定。

(五)支持企业提升员工技能方面

10.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开展技能培训的,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500元/人、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人、中级工(四级)1000元/人、高级工(三级)1500元/人、技师(二级)2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000元/人标准给予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1. 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的培训补贴。

12. 人才专班留岗奖励。对“人才专班”学生毕业后留该企业就业满 1 年的,按2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六)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方面

13. 阶段性社保降费。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实施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同时,《措施》还提出要发挥零工市场作用,结合“两节”期间企业扩大用工需求,提供多形式用工服务。开展“送温暖”系列活动,加强困难就业群体保障。

五、主要特点

一是提标。如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由200元/人提高至300元/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招工服务奖补标准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50%;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一次性补贴由10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企业参加招聘活动补助也相应提高。同时,延续实施往年行之有效的的阶段性失业保险降费、省外员工正月返岗交通费用补贴、企业老员工“以工引工”奖补等政策措施。

二是提效。要求及时足额兑现奖补资金,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4年春节期间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省外员工返岗交通补助等政策,2024年4月底前兑现到位。对政策实施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也要在2024年一季度前兑现到位。

三是提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依托电视、报纸、微信、抖音等媒体以及“惠企政策直通车”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系列宣传,提高政策知晓面,进一步助力企业提振信心、拓岗稳工。

解读科室:南平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

解读人:包翔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9-883129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