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工作通知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2/11/25 7.8k 阅读 110 点赞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2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就2012年年度考核有关问题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0〕1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10〕194号)规定执行。下派干部和由市委组织部抽调到重点项目、园区建设的干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直各机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年初下发的《关于在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中进一步深化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12〕31号),按文件要求的指标要素制定岗位绩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申请优秀指标。

三、为保证年度考核有效运行,今年起我市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评和绩效管理,作为治庸治懒的考核内容之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把考核质量关,严格考核标准和条件,坚持考核程序,突出业绩考核,准确把握考核结果运用,切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南平市关于对庸懒散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中问责结果的运用。

四、各地各部门要把公务员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学时确认、登记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要同步进行,今年公共科目已安排《行政强制法》、《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市直单位验证时要将《行政强制法》成绩合格者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成绩直接到市公务员局考培科领取学时条。

五、年度考核拟申报给予嘉奖或记三等功的机关工作人员,由本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在一定范围公示后,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或《工勤人员奖励审批表》,2月底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党委组织部或政府公务员局核准。

附件:2012年市直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审批时间安排表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

2012年市直行政机关年度考核审批时间安排表

时间

单位名称

12月13日-12月14日

发改委、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局、供销社

12月17日-12月18日

经贸委、协作办、旅游局、外事侨务办民族与宗教局、老区办、效能办、信访局司法局、档案局、方志委

12月19日-12月20日

科技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外经贸局高新区管委会、江南新区管委会、林业局、移民开发局、铁办

12月21日-12月24日

文广局、卫生局、体育局、计生委、教育局、人防办、粮食局、审计局、农机总站

12月25日-12月26日

财政局、交警支队(含延平交警大队)、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国资委、水利局、农业外资办、公务员局

12月27日-12月28日

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公用事业管理局、交通局(含运管处)、地震局

12月31日-

市公安局、延平公安分局、市政府办(含驻外办)、法制办、科特办、行政服务中心、闽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荣华山产业组团管委会、武夷新区管委会

注:市直党群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的审批时间不再另行安排,但应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审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