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综〔2013〕7号
关于做好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培训办班计划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和《福建省规范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办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培训办班计划管理,现就做好201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登记内容
市直各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规定,拟于2013年举办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和管理相对人的培训办班计划。
二、申报登记办法
市直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3年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于2013年1月31日前分别上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和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其中,涉及处、科级领导干部有关培训班次报市委组织部干教科,涉及公务员初任培训、其他公务员任职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有关培训(含省上委托办班)报市公务员局考培科,并将培训办班计划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考培科电子邮箱(npkpk@sina.com),以便汇总统计。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汇总后将审核公布。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本单位培训办班计划的报送、登记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培训办班工作的指导、检查,发现未申报登记、公布的培训班,应及时予以纠正;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2、凡未经申报登记、公布的培训班,财政、物价部门不予核准收费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拒绝参加,有关单位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3、各单位在申报登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和市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培训科联系。
各县(市、区)也应按省上的要求做好培训办班计划申报登记工作。
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
2013年1月22日
抄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存档。
南平市公务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