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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国家级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3/03/12 7.1k 阅读 165 点赞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国家级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闽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情况,决定开展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和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向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中青年领军人才倾斜。

  在推荐选拔工作中,以下人选可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及青年科技奖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下同)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和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或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从省级人选中推荐选拔,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 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 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 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三)“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一般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注意推荐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

  三、数量和程序

  (一)推荐选拔数量。为保证候选人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2013年推荐候选人实行总量控制,其中,省(区、市)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推荐不超过15名、“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推荐不超过10名。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推荐选拔数量分配如下: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均可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

  2、国家级人选推荐数量: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可推荐1名(物构所可推荐3名,科技厅、卫生厅、农科院可推荐2名);厦门大学可推荐3名,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可推荐2名,其他省属高校推荐1名;各设区市可推荐2名。

  3、省级人选推荐数量: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可推荐1-2名(物构所可推荐4名,科技厅、卫生厅、农科院可推荐3名);厦门大学可推荐4名,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工程学院、漳州师范学院可推荐3名,其他省属高校推荐1-2名;各设区市可推荐3名。

  请各地区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

  (二)推荐选拔程序。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候选人,非公有制单位直接向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推荐。根据推荐情况,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和中央驻闽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推荐候选人,经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并公示后报送我局。我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核、评选,产生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产生的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含我省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未入选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报经省政府同意确认。

  四、材料报送材料。

各设区市、各部门(单位)于2013年3月底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公务员局专家处:

(一)推荐报告1份。说明“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和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省级人选信息核查情况,请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二)相关表格、证明材料。1、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位候选人3份,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从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专家处页面下载)直接生成;3、候选人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1份。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由上报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并在材料明显位置明确标出。

  (三)数据库文件。1、2013年国家特支计划候选人数据包;2、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3、2013年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4、往年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国家级、省级人选信息核查数据包。此四个数据包均由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RPU”。如无涉密材料,数据库可发送电子邮件。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把它作为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推荐数量、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由于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公务员局专家处 蔡志明 江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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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