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就业创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号)精神,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劳动者整体职业技能水平。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我市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职业培训是提高各类城乡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是促进各类人员就业创业的根本措施,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但当前我市职业技能人才仍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明确职业培训目标任务
鼓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训基地、企业培训机构,围绕“5+3”传统产业、特色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机制、扩大培训规模,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力争让有培训意愿并已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都能接受相应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让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劳动者有机会接受创业培训。
三、建立健全各类职业培训制度
1.加强求职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重视和加强求职人员、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掌握当地求职、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群体的培训需求,以项目运作培训作为主要模式,充分利用各级劳动保障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按照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要求,确定培训项目、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提高就业培训的组织化程度。
2.推动直补企业培训。企业要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推进直补企业培训工作,将签订1年以上期限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员工纳入培训补助范围,为企业技能劳动者创造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3.积极推进创业培训。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打造创业培训品牌。要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加强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相结合,提高创业成功率。
4.探索职业培训新机制。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职业培训制度,支持鼓励园区、行业协会或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牵头组织开展就业实名制登记人员以及企业新招用员工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职业技能等级,力争通过职业培训机制创新,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型人才。
四、努力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1.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类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确立以培养生产一线技能人才为主的办学定位,突出技能操作训练,强化职业道德等职业素质培养,全面推行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定向、定岗等培训模式,努力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技工、职业院校要充分发挥师资力量,承担更多的短期培训任务。
2.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为劳动者提供及时、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要鼓励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团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3.加强职业培训服务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强职业培训信息服务,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引导各类劳动者按照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职业技能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的需求预测,完善本行业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提高培训实效。
4.加大职业培训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加大职业培训经费投入,保证职业培训各项补助政策资金的落实。要根据职业培训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对职业技能竞赛等基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确保职业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