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要求办理聘用李闽敏等同志的函》(南房金管函〔2015〕8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李闽敏同志为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城管理部、余思颖同志为建瓯管理部、詹晓锦同志为邵武管理部、林晓兰同志为顺昌管理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