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陈贺等两位同志为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函》(南水函〔2015〕74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陈贺同志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南平市堤防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罗志恒同志为你局所属事业单位南平市水利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站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