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
凡在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施工单位,如工程已竣工请携带:
1、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情况表复印件一份
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按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申请书要求提供原中标单位账户,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前来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0599-8840569咨询。
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通知
各有关建设施工单位:
凡在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施工单位,如工程已竣工请携带:
1、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情况表复印件一份
2、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一份,
3、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按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申请书要求提供原中标单位账户,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前来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解除手续,如有疑问请致电:0599-8840569咨询。
南平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