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要求办理聘用纪宏玉等同志的函》(南建人函〔2016〕21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纪宏玉同志为南平市公用事业局桥梁管理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陈雅慧同志为南平市园林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黄荣斌、曾建平同志为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彭昌斌同志为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同意聘用叶鹏飞同志为南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