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
《南平市农业学校关于要求办理聘用林琴等同志的函》(南农校〔2016〕61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林琴、吴丹、陈静、方涧涧等四位同志为你校教师。试用期为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