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闽北高级技工学校:
《南平市闽北高级技工学校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黄丹慧等同志的函》(闽高技函〔2016〕01号)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黄丹慧、郑昌书等两位同志为你校教师。试用期为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