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江正华等六位同志的函》(南民函〔2017〕27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江正华、陈芳、王则欣、范桂珍四位同志为南平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李方焰、郭枫二位同志为南平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1日
抄送:市编办、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心、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