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第一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杨琪等同志的函》(南平一中校字〔2017〕037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2017年南平市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黄娟同志为南平第一中学校本部教师,聘用杨琪、鞠梦兰、祝春霞、游晨静、庄诗易、杨霖、杨菱娜等七位同志为南平第一中学武夷新区校区教师。试用期一年(研究生半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抄送:市编办、市教育局、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