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函〔2017〕266号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聘用
黄立伟等二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复函
南平市林业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黄立伟、刘雨欣同志的函》(〔2017〕南林人教便字第3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南平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黄立伟同志为南平市林业执法支队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刘雨欣同志为南平市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办公室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5日
抄送:市编办、市林业执法支队、市林业局速生丰产林基地办公室、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