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第一中学:
你单位《关于要求办理聘用罗海彬等六位同志的函》(南平一中校字〔2017〕43号)收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2017年南平市中青年骨干人才引进公告》,依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引进罗海彬等6位同志到我市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经研究,同意聘用罗海彬、杨小丹、王榕妹、周慈铨、崔沙沙、林毅媛等六位同志为你校教师。
聘用时间从9月14日起算(南委组〔2017〕45号)。试用期半年。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
抄送:市编办、市教育局、本局有关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