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工作通知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化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2019/04/07 1.0w 阅读 497 点赞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化工企业:

为提升我市化工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计划开展化工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登记的化工企业职工。

二、培训内容

化工类通用基础技能、企业生产基础技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三、培训课时

培训课时不低于30个课时/班,其中实操课时不超过40%;参加培训课时达不到总课时80%的,不得参加结业考试;参加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四、资金保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文件精神,对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培训机构。

五、培训机构

1.南平技师学院

联系人:王建明,电话:8725015

2.闽北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江荣贵,电话:6223361

3.各县(市、区)人社局认定的公办职业培训机构。

六、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人社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化工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向所在人社局、财政局报备培训方案和培训课程,经同意方可组织开展培训。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