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保障2021年“两节”期间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运行〔2021〕4号)、《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障2021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南工信运行〔2021〕5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市本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定就业奖补工作,结合南平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正常生产并在市本级缴纳社会保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申请奖补的条件
1.在春节当月保持连续正常生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具体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
2.企业与职工有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职工工作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以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准)。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支出。
四、补贴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申请企业向市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申报稳定就业奖补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稳定就业补贴书面申请报告;
2.《南平市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就业奖补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3.春节当月全部在岗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汇总表(加盖公章);
4.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材料。
(二)受理及时间
经南平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工信局审核后,再由公共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受理提出初审意见,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复核后拨付。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稳岗补贴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公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对稳定就业岗位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资金拨付
市财政部门审核后将稳定就业奖补资金拨付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奖补窗口,由奖补窗口拨付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附件:南平市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就业奖补审核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平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
南平市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
就业奖补审核表
申请单位(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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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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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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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号 |
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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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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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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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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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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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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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工人数 |
申请用工补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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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谨此声明以上所有信息及所附资料均属真实。如提供虚假信息,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年月日(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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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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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意见 |
年月日 (公章) |
工信局 意见 |
年月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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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意见 |
经初审,该企业春节期间稳定用工人员名,应享受补贴元。 年月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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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意见 |
年月日 (公章) |
财政部门 意见 |
年月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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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