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止。在此期间,对申报情况有异议者,欢迎以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直属机关纪委反映。联系电话:0599-8842311、0599-8871577。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浦城县永芳香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新型学徒制补助经费的公示
2022/12/11 1.9w 阅读 223 点赞
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0号),企业与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可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企业按规定可申请预拨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根据企业申请、人社部门审核,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补贴标准据实予以结算,及时拨付其余补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由人社部门追回(扣回)预拨同等名额的50%财政补贴资金,不再拨付其余补贴资金。现浦城县永芳香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南平技师学院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现申请补助资金共计12万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