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各市属用人单位
二、书面审查时间
202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三、书面审查内容
被审单位2022年度劳动用工相关情况: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六)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送审方式
(一)纸质材料申报
收件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建安大街151号赤岸统建房C区17号楼 112-113号
收件单位:南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人:楼玲玲
联系电话: 8840569 8871656
(二)网络申报
电子邮箱:np8840569@163.com
五、审查结果应用
经我局书面审查合格且规范用工的用人单位,将根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优先推荐评价为我市2022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对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社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未按照要求报送,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处罚,列为重点监察对象,不定期对其现场检查,并作为列入C级评价依据。
书面审查结果将通过“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
附件:1.南平市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表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