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满足考务工作需要,及时补充及更换部分损坏金属探测仪,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现予以公告购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金属探测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
五、项目要求
1.款式要求:金属探测仪为手持式。
2.质量要求:依工作需要及验收规范进行,质量优良。
3.免费维修保养:厂家提供相应的售后保障,产品应提供不少于1年质量保证。
4.产品特点:使用9V标准电池;当电池电量不足时,指示灯闪烁提示电量不足。
具体规格、数量、采购需求概况: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需求概况 |
金属探测仪 | 个 | 200 | 用于考试检测考生身上是否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要求金属探测仪具有超高灵敏度,探测面积大,探测速度快,坚固耐用,两种报警模式可选:LED灯光加声音报警或振动报警。 |
六、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项目报价表(原件);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有类似服务项目经验证明的优先考虑。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七、项目付款
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付款。
八、相关说明
评审方法:最低价评分法。供应商因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律自付。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
联系人:朱磊
电话:0599-8830672
邮箱:npsgkb@sina.com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场西路79号B527。
十、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5日上午 8: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7日下午5:30;
响应文件接收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B533;
响应文件接收人:朱磊。
十一、评标有关信息
评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
评标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B534。
南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