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委受理申请人南平市武夷旅游商贸学校与你因返还代垫社保费用等劳动人事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2023〕9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2月22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77室(仲裁庭在472室),联系电话:0599-8830527。
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