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复函》(闽人社办〔2024〕42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南平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南人综〔2022〕44号)有关文件规定,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审核研究,确认增补以下4家保险公司备案,现予以公布,有效期两年。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2.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4.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