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
1.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 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受环保处罚。
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8870642、8870631。
附件 | |||
2024年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三批)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返还金额 | 备注 |
1 | 南平市延平区阳光大地幼儿园 | 2102.02 | |
2 | 福建省南平嘉茂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660.1 | |
3 | 福建省延隆建设有限公司 | 3271.1 | |
4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南平中心支公司 | 9049.51 | |
5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 10180.62 | |
6 | 南平市丰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973.73 | |
7 | 福州汇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平第二分公司 | 2040.19 | |
8 |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 9076.93 | |
9 |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58075.54 | |
10 | 福建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58932.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