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4年南平市市本级企业享受稳岗返还发放公示(第三批)

2024/10/09 7.8k 阅读 530 点赞
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规定,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10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

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

1.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2.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

3. 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受环保处罚。

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

联系电话:8870642、8870631。

附件

2024年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第三批)


序号

单位名称

返还金额

备注

1

南平市延平区阳光大地幼儿园

2102.02

2

福建省南平嘉茂纳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660.1

3

福建省延隆建设有限公司

3271.1

4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南平中心支公司

9049.51

5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10180.62

6

南平市丰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973.73

7

福州汇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南平第二分公司

2040.19

8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中心支公司

9076.93

9

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58075.54

10

福建南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58932.0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