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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南平市2026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6/04/23 1.9w 阅读 391 点赞
根据《南平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笔试成绩加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加分对象及条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6年4月27日8:00—4月29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www.fj99.org.cn),在个人中心最新报考详情中对应的报考岗位,点击加分申请按钮,选择对应的加分项目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

2.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生须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基层项目行将期满的生(应于202612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须提供其所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即:三支一扶计划由当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由当地团县(市、区)委出具;③服务社区计划由当地县(市、区)委社会工作部出具;

3. 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书、获奖证书等。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在校生的退役士兵,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籍生入伍的还须提供学校保留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等有关材料

4. 退役运动员提供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退役证明材料、获奖证书

5. 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 以上单位、个人及相应机构提供的证明必须真实有效,不能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及编造提供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2. 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报考本次“专门岗位”和面向特定人群的有限竞争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4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