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激励茶叶创制人员制茶工艺传承创新、茶文化传承发展,推动我市茶产业不断壮大。近日,南平市人社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南平市第四届特级制茶工艺师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南人综〔2021〕34号),在全市范围启动评选工作。此次评选将面向全市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从事茶叶加工、制作、工艺研究以及在生产加工研究一线以创新、以技能推进茶叶产业发展,并符合相应评选条件的专业人员,评选10名“南平市特级制茶工艺师”,由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国爱岗,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修养和职业道德情操。
2. 茶叶加工制作技艺精湛,或工艺研究造诣较深,所生产的茶叶制品或所在茶叶企业品牌有较高的社会公认度和美誉度。
3. 所在的茶叶企业,茶叶生产历史悠久,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较大,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 在带徒传艺、培养人才、传承创新、打造和提升品牌方面有较大贡献。
5.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授予“制茶工艺师”荣誉称号两年以上(含两年);
② 取得茶叶加工技师职业资格五年以上(含五年);
③ 取得制茶工程师以上(含本级)职称;
④ 取得市级制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或县(市、区)级制茶技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两年以上(含两年)。
6. 作为主要制作人,在茶叶制作技能比赛或茶叶制品评比中成绩优异,多次获三等奖(铜奖)以上奖项(省级1次、市级2次,或县级3次)。
二、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申报渠道
市属专业人员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县(市、区)属专业人员向所在地农业农村(茶叶)局申报。
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二)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① 填写《南平市特级制茶工艺师申报评选表》(以下简称《评选表》)(见附表,表格请到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http://www.fjnpny.gov.cn/下载)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④聘约合同或聘书或其他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⑤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⑥ 荣誉称号证书或职称任职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未体现茶叶制作人姓名的获奖证书,只允许供1-2人申报使用);
⑧ 带徒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少3人);
⑨ 其他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按A4纸规格装订。
⑩ 每位申报者须报送一份(250克)本人制作的具有特色和代表性的茶样,茶样外表包装应完好无损,并在包装上贴上标签,注明申报人、企业名称、制作人、品名、茶树品种及茶样文字介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