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培育指导。由局领导带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劳动关系等情况,指导企业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设施、改善人文环境。组织全市25家重点培育企业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列清单找差距,定举措,限时整改。
二是抓用工服务。根据“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要求,走访调研企业271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用工和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做好职工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共同解决招工难、留人难和换血难等问题。
三是抓典型引领。从全市获得国家、省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中遴选2家创举措多、示范辐射作用大的企业作典型经验交流,鼓励各类工业园区、企业和乡镇(街道)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是抓风险防控。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劳动关系情况报告制度和形势分析制度。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未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