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我市将实现技能与职称“横向贯通”。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评审互通“壁垒”。对在我市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首批20个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申报参加相应等级职业技能评价,可免试理论考试,实现技能与职称互通发展。
此外,在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的前提下,我市还将为技能人才实现“破格参评”。《通知》明确,打破学历资历限制,对长期坚守生产一线,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一流业绩水平、且为我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具体包括了:对获得相关省、市有关技能称号以及职业技能竞赛名次的技能人才,可直接参评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对取得市级特级工艺美术师、特级制茶工艺师等实用性人才荣誉称号,可免实操直接参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对获得国家级技能称号、省级以上认定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破格申报正高或副高职称评审。
标准是开展职称评审的标尺和依据,标准是否科学,直接决定人才发展的方向。为了破除以往“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充分体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特点,我市放宽职称评审“限制条件”。《通知》明确,对具备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获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参加我市职称评审,且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与职称评审的限制条件。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人社局还将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增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并更新发布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对应专业技术职称目录,大力促进两类人才贯通发展,强化引领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