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放期限从2021年1月起算。全市共发放一至四级伤残津贴159人,合计发放(含补发)37.52万元,调整后人均2359.69元;发放护理费131人,合计发放(含补发)28.42万元,调整后人均2169.13元;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673人,合计发放(含补发)73.34万元,调整后人均1089.74元。三项合计发放963人,合计发放(含补发)金额139.28万元。本次三项长期待遇调整后,待遇水平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本次待遇调整已于2021年12月13日发放到位。
(市社会保险中心)
一审一校:杨玚
二审二校:郑佳慧
三审三校:郑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