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和“才聚武夷”行动计划,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共南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于12月14日正式印发《南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办法》。
本办法在近年实践的基础上,重点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培养引进工作需要,对认定方式、评价条件、管理服务等进行修改完善,做到可操作可量化,力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好地为我市“五个一”生态优势产业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建设、碳计量发展等重点工作落实以及社会事业进步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市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一审一校:黄诗琦
二审二校:潘 虹
三审三校:马 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