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 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2026/05/20 1.0w 阅读 429 点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市民宗局党组集体研究现对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市民宗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电话:0599-8398968

通讯地址: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2号楼B555

  邮政编码:354200

附件: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5月20日

附件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推荐对象:

中共顺昌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中共光泽县寨里镇委员会

中共南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

李慧全    建瓯市川石乡外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彭政芳    浦城县石陂镇村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女) 松溪县花桥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兰秀华(女) 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村村民

张品端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