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市民宗局党组集体研究,现对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市民宗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电话:0599-8398968
通讯地址:建阳区崇阳街道广场西路79号2号楼B555
邮政编码:354200
附件: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南平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和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推荐对象:
中共顺昌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中共光泽县寨里镇委员会
中共南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
李慧全 建瓯市川石乡外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彭政芳 浦城县石陂镇村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张丽(女) 松溪县花桥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兰秀华(女) 延平区水南街道岭炳洋村村民
张品端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