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1号)精神,各县(市、区)、市直属学校积极推荐和申报,我局对符合申报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资格的4所特殊教育学校、符合申报省“融合教育试点校”资格的5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审核评选,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南平市盲聋哑等3所特殊教育学校、南平市实验幼儿园等4所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符合申报条件,近期拟推荐上报省教育厅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南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教育局基教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9-8869509(南平市教育局基教中心)
0599-8828383(市纪委驻南平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2021年南平市申报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名单
南平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0日
2021年南平市申报省“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和“融合教育试点校”名单
(一)特殊教育改革试点校3所,名单如下:
1.南平市盲聋哑学校
2.南平市延平区开智学校
3.南平市松溪县特殊教育学校
(二)融合教育试点校4所,名单如下:
1.南平市实验幼儿园
2.南平市延平区实验幼儿园
3.南平实验小学
4.南平剑津中学